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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总结农村改革40年宝贵经验

时间:2020-01-04 00: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杰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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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这是依据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而作出的重大判断,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含义,指引了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方向。

 

  40年前,中国改革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消农业税、统筹城乡发展、乡村振兴……一系列改革举措标注了农村改革的光辉印记,农村面貌、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居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今年是农村改革40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农村改革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学者看来,新时代的中国必须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奋力谱写“三农”发展新篇章。40年来,农村面貌发生了怎样变化?农村社会经历了何种变迁?围绕中国农村改革40年的相关话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

  “三农”发展成就令人瞩目

  中国社会科学网:回望40年中国农村的改革发展历程,农业农村各要素均发生了深刻变革。在您看来,40年来,中国“三农”的现代化进程,取得了哪些世界瞩目的成绩?比如农村的面貌、农业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活等方面。

  孔祥智:农村改革40年来,改革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收入迅速提高,实现了中国农民整体意义上的减贫。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7703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97.5%,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为43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为4.5%。表现在体制机制上,以《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的农业法律体系基本健全,依法兴农有了可靠保障;以“四大补贴”为核心的农业补贴体系基本建立,今后的工作就是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以“新农合”“新农保”为骨架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并在政策上实现了城乡接续和统筹;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统领的村民自治制度基本完善,村民自治以及在此基础上“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稳步推进。

  回顾总结农村改革40年的历史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网:40年来,中国农村、农业的发展深刻影响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您认为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

  孔祥智:1978年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改革和政策变迁的路径可用两个字来概括,即“突破”:突破传统体制的束缚,使整个经济体制发生革命性变化;突破城市经济体制的束缚,使城乡逐步走向协调;突破自身的束缚,逐步走向世界,并正在实现自身的转型。

  从政府和农民的关系看,40年农村改革的过程,是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控制逐步缩小、服务逐步增加、投入逐步加大的过程。从根本上看,农村改革是我国广大农民的伟大创造,这不仅仅表现在最初的承包到户上,还表现在此后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具体推进上,比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提出和各地丰富多彩的实践。40年来的实践证明,凡是尊重农民的权益和意愿,农村改革和发展就会深入;反之,就会停止甚至倒退。这是历史的经验。今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推进,也应该以这一基本经验为立足点。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中国社会科学网: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新时代乡村发展指明了了方向,明确了乡村发展新思路。您如何看待乡村发展的前景?对于乡村振兴的推进,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着力?

  孔祥智: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召开,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被写入修改后的党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内容及步骤,提出了2020年、2035年、2050年分别要达到的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在于保障农民权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包括保护在城镇就业、定居的农村居民对于集体成员权和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和有偿转让的权益。宁夏平罗等地探索的农民集体成员权退出机制具有推广价值。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三权分置’”的政策构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于在城镇定居的农村居民意义重大。二是保障农民自主经营的权益。农户数量多、经营规模小是中国不得不正视的现实,遗憾的是,多年来,各级政府大都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上,并且成为各类补贴投放的重点。事实上,尽管截至2016年底中国土地流转达到4.79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35.1%,但小规模经营状况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变。

  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这是依据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的现实而作出的重大判断,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含义,指引了中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方向。今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重点应该放在对小规模农户的带动上。对于中国2.3亿农户,应该保障其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的权利,并且提供相等的机会供其选择。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特色”之一正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三是保障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主要表现在各项公共服务中,两类居民差距太大。按照十九大的规划,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两类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应该基本一致,而这正是最艰巨的任务之一。改革开放40年来的实践证明,只要给予农民充分的权益,蕴藏在农民中的巨大能量就会迸发出来,而这正是改革和发展的原动力。梳理总结农村改革40年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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