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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村落 助推乡村振兴

时间:2020-01-05 01: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王庆生 张行发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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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活化利用就是要对村落原始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盘活再利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既有利于保持农村特色和提升农村魅力,又有利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保持中华文化的完整多样,对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传统村落见证了人类文明和文化的发展进程,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寄托着中国人浓浓的乡愁。但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一些传统村落数量也在减少,从我们身边消失。传统村落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在传统村落的保护过程中,我们应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指导,整体保护、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原则,既注重保护又注重发展,合理利用传统村落各种资源,通过发展更好地进行保护。这样才能让传统村落的优秀历史文化得到延续和传承,活在当下。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活化利用是核心。活化利用指的是为建筑遗产找到合适的用途(即容纳新功能),使得该场所的文化价值得以最大限度的传承和再现,同时对建筑重要结构的改变降到最低限度。传统村落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既具有文化遗产的共性,又具有其自身的文化特性。目前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不单是局限在修缮保护方面,而是更加倡导多种形式的活化利用。因此,活化利用便成为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措施。

  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活化利用就是要对村落原始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盘活再利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上,应延续传统村落原生态的生活气息、传统习俗和风土人情,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文化相协调相融合,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对传统村落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应杜绝对村落古建筑的大拆大建,而是保持村落景观建筑原貌。在对建筑修缮时也要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景观的建筑特色,维持村落整体空间布局,突出传统村落的景观和建筑特色,避免大量仿古新建筑与传统古建筑插花式的存在,导致新建景观与原始建筑格格不入。活化利用一定要把握住开发利用的“度”,坚持适度开发和适度利用原则,竭泽而渔式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是坚决不可取的。

  第二,文旅融合是关键。当前,乡村旅游在众多旅游业态中呈现出巨大的产业活力和发展潜力,已经成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路径,是推动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方式。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格局中,传统村落凭借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审美等价值和宁静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为热门的旅游目的地,在众多乡村旅游项目中脱颖而出,吸引众多游客纷至沓来。乡村旅游的发展切实推动了偏远传统村落基础设施的改善,增加了村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拓宽了村民的视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带动效应和社会效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因此,在乡村旅游视域中来思考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简单的观光旅游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精神需求,文化逐渐成为旅游产业的灵魂,文旅产业融合是大势所趋。从旅游产品视角来看,文旅融合将有效推进旅游产品的特色化和品质化;从文化保护传承的视角来看,文旅融合也有利于推进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增强文化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传统村落内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主要是以乡村旅游产业为载体,通过挖掘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要素,实现其文化资源的市场化生产,从而产生更高的附加值和利润空间,实现传统村落集体收入增加等目标。传统村落实现文化和旅游的交相融合,要正确处理好继承性与创新性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同时,应高度重视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最大限度地将旅游产业与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进行融合创新,通过对村落的传统技艺、民间工艺、传统音乐、戏曲、民俗等进行场景化和有形化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文化资源的价值,打造新型文旅创意产业。这种文旅融合发展方式不仅能带动传统村落整体增收和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而且实现了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

  第三,多方参与是保障。传统村落的保护要积极引导多方力量参与。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中应充分发挥主导性的作用,把握传统村落保护的大方向。政府相关机构一定要发挥监管和调控作用,在资金上加大支持力度,在监管上设立一套动态完善的监管机制,以实现对传统村落的全方位保护。其次,作为世世代代生长在传统村落中的广大村民,不仅是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者,更是传承者,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村民是传统村落的主人,他们对村落的了解最为透彻,对村落的保护最有发言权。应始终坚持以村民为保护主体的原则,在保护和发展过程中赋予村民更多发言权,广泛征询村民的建议,实现保护的有效性。最后,传统村落在强调文化传承、遗产保护、发展旅游的同时,必须将改善村民的生活放在重要的位置,通过加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不断增加村民收入,留住年轻人才,让有技艺的工匠发挥才能,使传统村落非遗传承后继有人。保护传统村落 助推乡村振兴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区域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创新研究”(71373174)、天津市高校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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